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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部通报2016年4月《环境保护法》配套办法执行情况
日期:2016-06-18   观看次数:   作者:kelas

 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4月各地《环境保护法》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与司法机关联动情况,并对广东、浙江、江苏、福建、山东、辽宁、内蒙、黑龙江等地加大执法力度、依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表示肯定。


 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,4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7件,罚款数额达4107.37万元;实施查封、扣押案件共573件;实施限产、停产案件共165件;移送行政拘留共282起;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201件。


  与3月情况相比,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72%,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69%。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66%,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基本持平。


  1-4月,浙江省适用《环境保护法》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568件,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9件,实施查封、扣押案件192件,实施限产、停产案件80件,移送行政拘留138起,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9件。广东省共计513件,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件,实施查封、扣押案件282件,实施限产、停产案件110件,移送行政拘留38起,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3件。福建省共计348件,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件,实施查封、扣押案件228件,实施限产、停产案件12件,移送行政拘留53起,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8件。山东省共计267件,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5件,实施查封、扣押案件71件,实施限产、停产案件46件,移送行政拘留80起,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5件。江苏省共计197件,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3件,实施查封、扣押案件77件,实施限产、停产案件34件,移送行政拘留35起,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件。


  1-4月,辽宁省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共计29件,罚款数额3864万元,约占全国25%。内蒙古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共计24件,罚款数额1661万元。黑龙江省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共计20件,罚款数额2248万元。


  田为勇说,5月12日,环境保护部对一季度环境质量改善较慢且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的10个地市进行通报后,安徽、湖南、江西等地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。其中,安徽省政府召开环保工作约谈会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,强化综合施策;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印发《阜阳市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》;安徽省宿州市政府印发《宿州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《宿州市清理整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》,召开全市环保工作约谈会,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。湖南省常德市出台了《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。江西省宜春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市政府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通知》,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系列环保专项整治,着力解决工业企业违法排污、企业未整改关停到位、空气质量下降等突出环境问题。

  附件1:4月典型案例

  附件2.

2016年1-4月份月调度情况区域分布表

省份

         

按日连续处罚

查封、扣押

限产、停产

移送拘留

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

案件数

金额/万元

北京

1

1.75

52

0

2

1

天津

2

188.745

5

0

0

10

河北

5

993.3013

1

4

55

25

山西

5

1080

25

7

4

9

内蒙古

24

1661.2253

32

37

26

0

辽宁

29

3864.117

8

3

11

10

吉林

6

452.1249

1

0

1

1

黑龙江

20

2248

8

14

0

0

上海

2

42

7

7

2

9

江苏

13

398.0158

77

34

35

38

浙江

19

430.7302

192

80

138

139

安徽

1

8.9055

16

10

5

4

福建

7

42.2798

228

12

53

48

江西

0

0

1

8

0

1

山东

15

1274.2387

71

46